会东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4262023000154
二、项目名称:会东县和文中学柜类及餐厅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1:四川拓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A区3栋二层89号
联系人:王盛平 联系电话:18280412433
被投诉人1: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会东县金江新区政务服务大楼3楼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5106
被投诉人2:会东县和文中学
地址:会东县金江街道垭口社区金环南路187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8981533228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0月25日,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询价公告。2023年10月31日,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11月1日,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2023年11月3日,会东县和文中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3年11月15日,成交供应商向会东县和文中学交付部分货物。2023年11月17日,收到四川拓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书。2023年11月27日,本机关依法审查后予以受理,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要求提供2022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3个月或任意季度缴纳税收/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要求有指定性和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同时也违反了(川财规﹝2020﹞3号)文件的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用不存在的标准作为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也违反了《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文件的规定。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和采购公告、报名回质单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
投诉事项4:质疑回复内容与实质不符,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当停止评审。因存在重大缺陷、歧义;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采购文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文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等情形,使我公司未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对成交结果有影响。
投诉事项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评审。本项目不知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是不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还是明知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规定情况下进行评审的。难道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可不以予以遵守,国有的单位可以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只对人民群众管用。请相关部门核实,并依法处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4、5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部分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会东县人民政府或凉山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会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东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