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262023000138
二、项目名称:操场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1:成都雅士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舞凤街道清源南路38号瑞丰花园2号楼
联系人:赵文卓 联系电话:15587137779
被投诉人1:会东县和文中学
地址:会东县金江街道垭口社区金环南路187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8981533228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0月13日,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询价公告。2023年10月20日,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并于当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2023年10月23日,会东县和文中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3年11月15日,收到成都雅士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投诉书。2023年11月15日,本机关依法审查后予以受理,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含有排他性和歧视性条款,存在通过设置需求指标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本项目评审专家:王正国、李顺开(采购人代表)、蔡兴华在参加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3.评标程序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二十条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部分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会东县人民政府或凉山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会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东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