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892023000052
二、项目名称:2023年暑期采购班班通项目(第二次)
投诉人:成都城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邛崃市羊安街道牟礼社区新兴街7号
被投诉人: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宜宾市白沙湾街道会展中心
相关供应商1:宜宾腾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08号五粮液经贸大厦赛多电脑广场3层E08号
相关供应商2:宜宾嘉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七星路以北绿洲家园小区22幢1层19号
相关供应商3:宜宾红天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08号五粮液经贸大厦壹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城苏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于2023年10月7日就2023年暑期采购班班通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511589202300005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10月17日收到。并于收到当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红天商贸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伪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