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4
二、项目名称:课业簿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区
被投诉人: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
四、基本情况
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9月26日就“课业簿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0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6日向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投诉补正通知书》,于2023年10月20日收到补正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大邑县财政局违法干预评审专家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违反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本机关决定:认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大邑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