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机构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监督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广财采〔2023〕45号)相关要求,我局邀请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共同组建考核评价小组,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评价采取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查、市财政局考核评价小组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集采机构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13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信用评价及考核。
检查结果表明,2022年市政府采购中心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较好,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了政府采购以及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但在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待改进。
经综合考核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80.5分,考核级次为良好。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