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成都中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3年11月1日就红原中学等24所学校食堂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33202300012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6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1.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7日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红财采〔2023〕30号)要求你公司补正。你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你公司提起的投诉。
红原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