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229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投诉人
地 址:成都高新区新通大道777号2栋1单元11楼1118号
被投诉人 1
地 址: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
被投诉人 2 :
地 址:仁寿县普宁街道新民社区迎宾大道479号
相 关供应商 :
地 址:仁寿县文林镇广街一幢一层7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希云图科技有限公司不服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于2023年10月27日就“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22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1月4日收到,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仁寿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