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成都铭创华屹科技有限公司、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南部新龙源管业有限公司:
成都铭创华屹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就“‘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水利设施提升工程膜下滴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30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于2023年11月9日依法通知成都铭创华屹科技有限公司补正,2023年11月14日收到该公司补正后的投诉书,依法予以受理。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成都铭创华屹科技有限公司的《撤回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仁寿县财政局
2023年 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