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乐财采投处〔2023〕73号)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3000093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教学设备设施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盛星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一段48号2栋2单元21层2119号
被投诉人1:乐至县幼儿园
地 址:乐至县天池镇前进街27号
被投诉人2: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资阳市乐至县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附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盛星源商贸有限公司不服乐至县幼儿园就“幼儿园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3000093)”作出的质疑回复,于2023年10月3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日向代理机构、采购人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和投诉答复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收到了答复。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2:
投诉事项3:
投诉请求:
请贵单位认真核实,请求判定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现有证据证明,投诉事项1、2不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该投诉不涉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进行整改。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