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116232023000168
二、项目名称:初中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乾富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社区引江新村107号
被投诉人1: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被投诉人2:邻水县南城学校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天华路466号
相关供应商:广安渝邻飞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苏乾富教学仪器有限公司不满意邻水县南城学校对“初中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623202300016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23日向我局递交投诉书,我局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广安渝邻飞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超国家规定范围经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其投标无效,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邻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邻水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