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3000046
二、项目名称:雅安市芦山县2023年农村生活“千村示范工程”双石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天府众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瑞祥路128号1层
被投诉人1:四川五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4111号领馆国际城写字楼(希尔顿惠庭)5楼502室
被投诉人2:芦山县双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双石镇双河村新街组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众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五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雅安市芦山县2023年农村生活“千村示范工程”双石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826202300004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3年10月30日向四川天府众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于2023年11月2日、3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并于2023年11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评审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10条,同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评审标准评分,《质疑答复》罔顾事实,自相矛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芦山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