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欣瑞合创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采购项目编号为N5108222023000076的“青川县竹园镇梁沙幼儿园采购项目”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1日收悉。本机关在审查该投诉事项过程中,青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11月2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内容为“因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结合你公司又于2023年11月23日向本机关邮寄申请撤销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11月 24日收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如对本告知不服,可在本告知送达之起六十日内向青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接到本告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