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泸县财采〔2023〕97号)

泸县 2023-11-27 00:00:00

四川乐鑫成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就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300023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3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116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2023年11月7日向你公司寄发了《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泸县财采〔2023〕94号),要求你公司补正。

你公司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你公司提起的投诉。

泸县财政局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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