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邻财采罚〔2023〕23号)

邻水县 2023-11-24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帝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通祠路3911457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公司在邻水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6232023000129)中,四川帝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涉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本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邻水县财政局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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