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72023000044
二、项目名称:筠连县希望小学就改善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欣瑞合创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路168号5栋2层201号
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地址: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
采购人:筠连县希望小学
地址:筠连县筠连镇筠州南路176号
相关当事人:四川省仲哲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南街B座7幢3-4号
四、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4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并于2023年9月20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投诉人于2023年9月19日获取本项的询价通知书。2023年9月21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人认为质疑答复内容不符合事实,向采购监督部门进行投诉,请求纠正:(1)采购文件对课桌凳的钢管和冷轧钢板的检验检测和判定依据GB/T35607-2017具有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采购文件对课桌凳的技术参数要求指定国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具有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采购人在质疑答复时不予接受质疑,采购人存在不作为现象。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二成立,投诉事项三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筠连县财政局
2023 年 11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