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3000284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自贡启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A2栋A2-1-90铺号
被投诉人1: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被投诉人2: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兴隆镇锋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对我公司最后报价作无效处理不符合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2.采购文件变相设置最低限价,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自贡市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未提供报价明细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2、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