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3000284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盈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西巷7组6号附4号
被投诉人1: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兴隆镇先锋村
被投诉人2: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1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前三名存在偷税漏税、恶意竞争的行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根据公示结果报价金额推算,税是肯定没有上够,除了最低工资,中标人仅多210元,可以判定管理费、意外保险费、服装费、清洁耗材费、保卫器材费、洗涤用品费都是零,应该报价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