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通区财采整改【2023】02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基本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未按照采购政策编制招标文件、未依法发布合同公告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