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通知(竹财采〔2023〕430号)

绵竹市 2023-11-23 00:00:00

绵竹市财政局

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及评审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全力打造营商优质"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安排

(一)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后(含12月1日)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当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模式组织实施,对计划备案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前且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先行通过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模式组织实施。

(二)对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先行通过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模式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暂不适宜采用线上交易模式的政府采购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可通过一体化平台线下交易模式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采购人抓好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的学习应用,熟练掌握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操作方法,规范完成录入政府采购需求、备案与下达实施计划、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认采购文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签订合同等在线操作流程。

(二)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线上交易相关要求,做好线上评审专用场地的设立、必要的操作终端设备等硬件设施配备。线上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应当做好评审专家问题收集和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指导评审委员会成员操作系统为由,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同时,代理机构还应当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线上交易管理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活动顺利开展。

(三)政府采购潜在供应商可根据参与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需要,及时完成供应商注册、供应商信息维护、数字证书(CA)准备等参与投标(响应)前期工作,并熟练掌握一体化平台线上交易的操作流程,包括在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行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和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及时完成CA办理,熟练掌握在线评审的操作方法,并对线上评审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后,按规定参与在线评审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采购人要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线上交易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评审专家要加快适应政府采购项目线上交易流程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通过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培训视频等学习资料,结合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的学习掌握,规范系统操作流程。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对系统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必要时反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电话:0838-690552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评审专家涉及系统操作咨询和问题处理,按照四川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业务咨询和问题反馈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的途径进行咨询。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对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川财规〔2021〕8号,有效期已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及政府采购线上交易流程等规定要求,全面排查在内控管理、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做好调整优化,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线上交易各流程衔接顺畅。

绵竹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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