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105
二、项目名称:新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江市强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新街83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项目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山路41号
四、基本情况
内江市强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7月25日就“新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8月10日收到内江市强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投诉书,并依法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开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公正评审。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特此公告。
内江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