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等有关规定,邛崃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对邛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采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了监督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采取市政采中心自查和市财政局监督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市政采中心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等方面,并延伸检查2022年度市政采中心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经考核,市政采中心考核等次为优秀。
考核结果表明,2022年度市政采中心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较好地完成了邛崃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但在采购文件编制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待改进。
邛崃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