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42023000068
二、项目名称:大安区凉高山养老服务综合体物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密州东街95号1幢1层
被投诉人1:大安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
住所: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董家村4组
被投诉人2:成都中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自贡市沿滩区板仓路上行200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成都中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就大安区凉高山养老服务综合体物资采购(项目编号:N510304202300006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本机关于2023年9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涉嫌滥用招标方式为特定供应商牟取中标输送利益。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中序号2,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分值设定具有不合理性、排他性,未限制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中的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4:将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出要求的内容,设置为评审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