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华财〔2023〕投处字第11号)
一、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202
二、项目名称: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被装及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天龙支路9B栋
被投诉人1: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四、基本情况
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于2023年10月7日就“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被装及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20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未明确样品的评审方法及标准,采购文件存在歧义和重大缺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