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邑县益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 址:大邑县红星路12号1号楼层
二、基本情况
大邑县益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2023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二次)(项目编号:5134012023000196)”采购活动中未能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通过培训备案,致无法签订合同,该公司主动提出放弃中标资格。该公司提供了证据材料证明该公司没有主观过错。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大邑县益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予行政处罚。
西昌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