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德市罗财采〔2023〕29号

罗江区 2023-11-17 00:00:00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

我局在处理你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采购编号:510626202100042)”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不够完整、明确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该项目采购实施了财政监督。现就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整改问题

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没有提供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的采购需求,存在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不够完整、明确的问题。如在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规定:“一、采购内容:1.配送清单(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配送清单内容)”。

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之规定情形

二、

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避免采购需求管理存在不细化、不标准等问题,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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