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198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口腔科、体验部及超声科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连海斯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全统西山丽水20F1楼2-(-1)-2。
被投诉人1: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
四、项目开展情况: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口腔科、体验部及超声科等)(包2)(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198),采购人为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9月22日开标,经专家评审、采购人确认后,因“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并于当日发布流标公告。
大连海斯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不满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就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口腔科、体验部及超声科等)(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19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经审查后当天予以受理,本案现已调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审结果不合理。评审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评审,采购文件规定扣分的项目,评审委员会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废标行为无效,但基于该项目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无法重新组织评审,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