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威财采〔2023〕21)号

威远县 2023-11-16 00:0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威远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对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助力打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威远县财政局

                              2023年1115

威远县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提高政 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委发〔202015号)、《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采〔2023〕39号)、《中共威远县委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威委发〔202113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绩效管理是指部门(单位)以政府采购项目为对象,通过科学设立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等环节,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资金配置效率,规范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行为。                  

第三条  

绩效管理适用对象为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预算部门(单位)适用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适用范围为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条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分类开展。项目评价、部门(单位)采购项目整体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分别开展,各有侧重,相互补充。项目评价、部门(单位)采购项目整体评价由项目实施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由财政局抽取部分重点部门(单位)项目开展。  

(三)公开透明。绩效信息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社会监督。

(四)强化运用。突出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结果作为政府采购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

第二章

 

绩效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财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安排部署全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部门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形成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结果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强化激励约束;督导部门(单位)及时整改问题。

第六条

 

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财政局工作要求,开展政府采购绩效目标申报、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及事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财政局开展部门(单位)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并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督促指导下级预算单位及时整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是加强采购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和事前评估,细化量化采购项目绩效目标,精准测算采购项目资金需求,高效有序组织采购项目实施,提升采购项目绩效、降低采购项目支出成本,确保采购项目产出符合预期,防止预算资金在使用终端闲置沉淀积极配合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

 

绩效目标及事前绩效评估管理

 

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编制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提交事前绩效评估表。新增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或延续性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20%以上的,除提交事前绩效评估表外,还须提交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财政局对各部门(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表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审集中会审。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通过未按要求整改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纳入预算安排范围

 

部门(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年度计划和方案,按照“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的原则,分析、归纳政府采购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完成的工作任务,将其分解成多个子目标,细化任务清单。根据任务内容,分析投入资源、开展活动、质量标准、成本要求、产出内容、产生效果,设置绩效指标,确保不同级次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相互衔接、协调配套。

第四章

 事中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第十条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是指围绕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绩效运行信息,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采购项目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第十一条

 绩效运行监控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组织开展,主要采用目标比较法,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全过程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分析,适时反馈各所属预算单位。

第五章  事后绩效评价管理

十二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包含项目评价和部门(单位)整体评价。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指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运用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合法性、经济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第十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采购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单位)采购项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两类。

(一)采购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对象为单个政府采购项目包含需求相关性、过程规范性、政策有效性、交易经济性、实施效益性、内控管理等6个一级指标。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需求相关性。包括预算编制准确性、绩效目标规范性,绩效目标科学性、事前评估结果准确性,采购意向公开时长、公开内容完整性,采购需求的合法性、规范性、公开性,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的完整性、采购方式的准确性、采购方式的规范性、委托代理机构准确性、采购包管理规范性,供应商资格条件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规范性。包括采购公告的完整性,评审专家使用合规性,采购执行过程开评标(报价评审)规范性、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及时性,质疑答复规范性、时效性,合同管理规范完整性、管理时效性、撤销及变更规范性等内容。

3.政策有效性。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包括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强制优先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政采贷”政策落实情况,履约保证金管理情况等内容。

4.交易经济性。包括采购执行的经济性和质量达标情况,履约资金拨付进度达标情况,履约验收的完整性及规范性达标情况等内容。

5.实施效益性。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受益对象等对采购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情况等内容。

6.内控管理。包括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政府采购内设机构及专管员机制健全性,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等内容。

)部门(单位)采购项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对象为部门(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包含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预算管理、需求管理、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完成结果、激励加分等7个一级指标。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内控管理。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预算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3.需求管理。包括采购需求确定、调查、审查情况。

4.政策落实。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情况。

5.信息公开。包括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合同公告备案等信息公开情况

6.完成结果。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采购质量情况

7.激励加分。包括采购效率情况、工作质效情况

第十

 

绩效评价分为项目评价、部门(单位)整体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三种方式。

当年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履约验收后一个月内按照附件1《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完成绩效自评打分,并将附件1《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2《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统计表》及(附件5)《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时报送县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合同授予、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等方式采购的项目,只填报附件2《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统计表》。

财政局选取部分单位和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指导和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推动提高评价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原则上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的时间界定项目所属评价年度。

第六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分进行分级。综合90分(含)以上的为“优”,80分(含)至90分的为“良”,60分(含)至80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十六

 

财政局在评价工作完成后,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对象,明确整改时限被评价对象应当按要求向财政局报送整改结果

第十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安排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政策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评价等级为优、良的,财政在安排下年度部门预算时,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财力情况优先支持;评价等级为中、差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后,财政视情况采取继续安排、调整政策、压减额度、收回预算等措施;整改效果不显著或整改的,报政府批准后视情采取暂停预算、取消项目、扣减资金、扣减不低于5%的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等措施。

第十

 

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有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由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根据职责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十九

 本办法由威远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年度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部署同步执行。

第二十条

 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具体实施细则或制度

第二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2.威远县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统计表

3.威远县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表

4.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本格式)

5.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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