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宜宾市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2023 年 6-7月)》的通知

宜宾市市本级 2023-11-15 00:00:00

宜宾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宜宾市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2023年6-7月)》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审计局:

为切实开展我市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采购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宜财采〔2021〕4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宜宾市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23年6-7月)》,请按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宜宾市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23年6-7月)

                                                                              宜宾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宜宾市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6-7月)

根据政府采购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宜财采〔2021〕43号),制定本次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包含并不限于: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活动、项目涉及的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采购相关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采购需求制定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歧视性、排它性以及社会代理机构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全流程电子化的需要。

二、检查范围、方式

(一)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检查对象为2022年代理我市政府采购项目数量由高到低排序前11位的社会代理机构。

(二)各检查组人员数量应不低于2人,由所在区域财政局选派熟悉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组成。

(三)检查项目为随机抽取的被检查对象2022年代理的5个政府采购项目。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6-7月,具体日期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各检查组于8月5日前向我局报送检查结果,我局汇总后按程序运用。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联系人:魏武德,2331097,13708297399。

附件:

  • 检查安排表
  • 2023年6-7月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项目抽取表
  • 检查情况统计表
  • 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底稿
  • 社会代理机构调查问卷表

宜宾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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