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对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的“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汉源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和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打捆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511801202100051)”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分部分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项工程1 (安装工程)部分第10项为LBD光源道路射灯,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列明的优先采购品目范围。但采购文件未明确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范围的具体产品。属于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形,违反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省厅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于2021年7月5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规定应于2021年7月7日前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但本项目于2021年7月8日才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属于逾期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之规定。
现责令你单位予以整改,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举一反三,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市财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