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顺庆区 2023-11-14 00:00:00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南顺财采投处〔2023〕11号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 项目编号:

    N5113022023000080

二、项目名称:

顺庆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零成本印章刻制

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充市玉印网络印章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

铁荣路100

 编:637000

委托代理人:

张建民

联系电话:

13909863569

被投诉人: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

 编:610000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38068

  • 基本情况

投诉人

南充市玉印网络印章有限公司

因不满意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向我局提起政府采购投诉,我局依法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执行“南充市

顺庆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零成本印章刻制(三次)

(项目编号:

N5113022023000080

”招标项目中不依法依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涉嫌人为操纵中标结果对潜在供应商实行不公平待遇致使该项目严重缺乏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涉嫌犯罪。

经调查,该项目于2023726日在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经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后共有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由天巍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标,2023727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结果公示。

投诉人反映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是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进行公示,与政府采购需求征求公共意见是不同的工作内容。

投诉人反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经向区公安部门函询,两部条例未颁布。

投诉人反映的必须有3年以上业绩的法定条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诉人反映的

天巍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江西客灵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利益关系。

天巍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江西客灵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不是同一人,也

不属于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诉人反映

天巍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伪造印章

参与投标

经向顺庆区公安局求证,天巍公司该印章在江西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备案,但江西省吉水县公安机关未审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本机关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的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财政局或顺庆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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