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屏财采〔2023〕60号)

屏山县 2023-11-13 00:00:00

乐平市一马平川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就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试验中学校教仪设备设施采购项目01包(三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300006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7日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屏财采补20234号),要求你单位收到补正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

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乐平市一马平川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试验中学校教仪设备设施采购项目01包(三次)项目提起的投诉。

屏山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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