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9212023000075
二、项目名称:蓬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三只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安公路三段19、20号
被投诉人1:蓬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蓬溪县赤城镇上河街先农巷16号
被投诉人2: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蓬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921202300007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采购产品软件未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能够证明其拥有著作权登记个人或公司正版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屏幕都未要求提供3C认证证明材料。
2023年8月23日,涉案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9月5日,涉案项目发布结果公告。涉案项目于2023年9月11日签订采购合同,截止目前,涉案项目已履约完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蓬溪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