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52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栋3楼
被投诉人2: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西大街150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安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海科路东段88号附603号1栋6层6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1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0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以投诉书为准):1:该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候选排名第一的成都安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低于最低工资、最低社保缴费。2: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同时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应成立。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被投诉人1)于2023年9月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并于2023年9月14日于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