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邻财采(2023)40号

邻水县 2023-11-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6232023000188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拓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万新四街55

被投诉人:邻水县民政局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宁安巷10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拓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623202300018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111日向我局递交投诉书,我局于112日收到,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它要求”中“3.3技术参数”中的标的名称“汤炉”要求“规格:600mm*600mm*500mm材质采取优质不锈钢磨砂制作,采用电镀锌板制作,面板:1.2mm厚,炉架:1.5mm,炉膛:1.2mm厚;燃烧器,50Hz,带熄火保护装置”。以上要求均指定产品的尺寸精确到毫米,且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不允许有偏离。以上要求具有指定性和排他性,以其它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岐义。

2.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它要求”中“3.3技术参数”中的标的名称“机器人”要求“整体尺寸:长600mm*600mm*1350mm。类似人造型,外形美观、结构坚固、具有抗冲击能力,无尖锐棱角、不易损坏”。以上要求均指定产品的尺寸精确到毫米,且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不允许有偏离。且要求的“外形美观、结构坚固、不易损坏”存在重大缺陷、岐义,何为美观、坚固、不易损坏?以上要求指定产品的尺寸精确到毫米,且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不允许有偏离。以上要求具有指定性和排他性,以其它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岐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邻水县财政局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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