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隆财采〔2023〕603号)

隆昌市 2023-11-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162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2023年消防救援大队缺配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沐特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 66652010

被投诉人1隆昌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 

被投诉人2泸州锦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先锋村埃山社15号第一层

相关当事人成都海泽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骄路368号三层C-22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828日,泸州锦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隆昌市2023年消防救援大队缺配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162采购公告。202398日,泸州锦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98日,泸州锦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案涉项目成交公告截至本决定书作出之日,案涉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

投诉事项

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2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GB 31241-2014标准的检测报告,并在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中设置为评审因素。经查询,GB为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应将该标准设置为实质性条件并非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3

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3成立,且会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案涉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隆昌市财政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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