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越财采〔2023〕处字7号)
一、项目编号:N5134342023000086
二、项目名称:越西县村集体苹果、花椒产业园2023年度补助资金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 址:
被投诉人1:
地 址:
被投诉人 2: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越西县农业农村局对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需求“复合肥、有机肥、磷肥”及评分因素“参数要求”评分标准设置存在重大缺陷、错误,招标方公然违背需求管理办法及砷、镉、铅、铬、汞、铊6种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指标强制性规定;2.本项目为“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的”通用类肥料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而评分标准重主观分方案轻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等是不能充分公平竞争的;3.招标文件以严重超过市场价的不合理高昂预算价+综合评分法达到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达到了明招暗定损害公平竞争非法目的,直接损害了国家财政资金。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越西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