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52023000033
二、项目名称:自贡市玉川公祠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125号5楼2号
被投诉人:自贡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5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供应商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古建筑一级资质”。此条内容擅自提高资格标准,限制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