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射财罚〔2023〕1号)

射洪市 2023-11-02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中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228号东湖丽景3栋2层1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查实当事人在代理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城区绿化春季补栽(项目编号:5109222021000100)、射洪市中医院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9222021000096)、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510922202100013)、射洪市中医院数字时钟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922202100012)、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安镇等11个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编制(项目编号:5109222021000078)等5个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未妥善保管其音像资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射洪市财政局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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