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222023000096
二、项目名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技工校旧址校点改造项目(一标段)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赋智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乐平五路43号附92号
被投诉人1:富顺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富顺县福源灏高级职业中学校、富顺县第二职业中学校)
地址:富世街道富洲大道216号
被投诉人2: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赋智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数字音频处理器1和数字音频处理器2检测机构的认可资质不明确;这二种产品质量检测的国家质量标准依据不明确,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供应商的限制与排斥。
投诉事项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IS022301:2019《安全与恢复-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要求》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无直接关系,且作为评分项有失公平,是对潜在供应商的限制与区别对待。
本项目于2023年8月1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3年9月7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于2023年9月7日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富顺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