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3000060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第一小学城东分校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开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玉带街437号
被投诉人: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8月4日,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资阳市雁江区第一小学城东分校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20022023000060)招标公告。2023年8月24日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第一次),2023年9月11日,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并于当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3年9月20日,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结果更正公告。
投诉事项:1.本次采购活动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我公司履约售后服务能力项按照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应当得分为28分,经质疑后评审专家违规评审最终得分为14分。2.四川仙乔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没有获得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质量奖,其产品制造商综合能力不应得2分,因其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其响应文件应当做无效处理。3.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次评标过程中未履行法定职责,且在质疑回复中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但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有缺陷,且对潜在投标人投标造成了影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