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四川眉山市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三组
被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写字楼1单元703室
被投诉人:
地址:洪雅县中山乡前锋村4组
相关当事人 :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二段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润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锋)因不服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君唯源)于2023年9月13日对“购买护工人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23202300009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13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
投诉事项 1 :
投诉事项2:
投诉事项3: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未依法经过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的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