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1060
二、项目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微生物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被投诉人:
地址: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1.成都麦克斯诺公司所投产品“单道移液器(品牌型号:群安5-50u1:M50、20-200u1:M200、100-1000u1:M1000)、电热灭菌器(红外线接种环灭菌器)(品牌型号:中西器材HK44/HKM-9802A)”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响应;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投标产品“电热灭菌器(红外线接种环灭菌器)(品牌型号:中西器材HK44/HKM-9802A)”的制造商及品牌填写错误。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7月6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27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共4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7月28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成都麦克斯诺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