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达市财采管〔2023〕131号)
一、项目编号:N5117012023000242
二、项目名称:达州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中达瑞创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铭章路34号
被投诉人1: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
被投诉人2:四川攀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升华广场写字楼A座24楼1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中达瑞创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攀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就达州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300024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11日收到,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17.2响应文件的数量及要求(实质性要求)17.2.1供应商应按18.1的要求准备两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它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7.2.2提供“资格性响应文件”、“其它响应文件”两部分对应的“电子文档”1份(两部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可复制在一个U盘,不可加密)。采购文件将响应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作为实质性要求。该要求属于《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序号15(26)将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与货物、服务、工程质量无关的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参数设定具有指向性。
2023年8月21日,四川攀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年8月25日,四川攀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评审。2023年8月28日,四川攀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成立的投诉事项并不影响本次采购活动的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达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