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四川省苍溪中学校、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四川省苍溪中学校于2023年9月29日就苍溪中学学生铁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824202300013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6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0月8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我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采购活动恢复。
特此告知。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