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南财投处〔202 3 〕 33 号 )
一、项目编号: N5113012023000212
二、项目名称: 南充市莲池幼儿园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 ( 二次 )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成都越达富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5栋6层629号
被投诉人1: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被投诉人2:南充市莲池幼儿园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29号
四、基 本情况
成都越达富元科技有限公司 不服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9月26日就 南充市莲池幼儿园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 ( 二次 ) (项目编号: N5113012023000212 )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10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6日向成都越达富元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成都越达富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已于2023年10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处理期间, 成都越达富元科技有限公司 于2023年 10 月 25 日向我局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
南充市 财政局
20 2 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