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威远县卫生健康局 威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威远县卫生健康系统采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线索移送及实施县卫生健康系统采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存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威远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