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威财采函〔2023〕11号)

威远县 2023-10-30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采〔2023〕1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内江中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内江中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内江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线索移送,发现内江中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内江中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威远县财政局

2023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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