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812023000050
二、项目名称:峨眉山市民政福利院(双福院区)护理能力提档升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尚嘉康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32号1栋4层5号
被投诉人: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四川省峨眉山市中医街1号
采购人:峨眉山市民政福利院
住所地:四川省峨眉山市名秀路195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虹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四川尚嘉康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7月27日就峨眉山市民政福利院(双福院区)护理能力提档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181202300005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31日向本机关邮寄提起投诉,本机关于8月1日收到,并于8月3日邮寄通知投诉人补正,投诉人于8月4日收到且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特此告知。
峨眉山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