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移送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问题项目的通知》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20022021000304)”开展了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项目问题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资料,并经本机关核实,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们进行整改。
一、存在问题
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应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而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本机关。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