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华财〔2023〕投处字第10号)
一、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164
二、项目名称:“首届中国群众文化品牌发展大会”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站北北街153号2栋2层512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同乐六组熊猫体育公园
被投诉人2: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A座1707
四、基本情况
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就“首届中国群众文化品牌发展大会”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164,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9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导致我单位无法准确预估成本。
投诉事项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投诉事项三:本项目涉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成立;投诉事项三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三的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一、二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